現實中并不是所有合作社都按照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》所規定的分配盈余,那么,這些合作社還是真正的合作社嗎?或者說,它們還是合作社嗎?我的看法是,它們當然是合作社,只是沒有那么符合人們心目中的模板,沒有那么符合法律條文。
據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工作現場會透露,截至2018年9月底,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213.8萬家,是2007年2.64萬家的81倍。實有入社成員數11861萬戶,入社農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8.5%,比2012年底增加了20個百分點。
2017年底,依法按交易量(額)分配盈余的合作社數量是2012年的2.5倍。2017年,全國合作社實現經營收入5890億元,可分配盈余1100億元,為每個成員平均分配1644元。合作社為成員提供統供統銷、統防統治、統耕統種統收等經營服務總值達到1.17萬億元,53%的合作社實現產加銷一體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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